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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好城市简介 |
1973年6月24日,中国天津市与日本神户市缔结为友好城市,从而诞生了中国与日本,也是中国与外国间的第一对友好城市。截至2011年8月,中日两国之间共缔结友好城市245对,建立交流关系的城市100对左右,位列中国与世界各国缔结友好城市数量之首。
我国与日本开展缔结友好城市工作,基本上与上个世纪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与深入同步,1982年至1984年、1993年至1994年是我国对日缔结友好城市数量的高峰期。最近几年,由于两国主要城市之间基本建立友好城市关系,两国友好城市缔结数量呈下降趋势,主要以我国县级市与日本市、町缔结为主。
目前除贵州、青海、西藏自治区外,我国28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都有城市与日本相应地区结好。其中以江苏、山东、浙江、辽宁、河北等东部地区为多,西部地区则较少。
中日两国开展友好城市交流已历近37年,交流内容涉及各个领域,取得了丰硕成果,对促进两国地方政府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,充实、丰富两国关系的内涵,扩大我地方城市对外开放,发展地域社会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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